医保谈判新药入院难?专家解读如何打通“堵点”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崔元元)“为什么国家大幅度议价后的新药不能在医院购买?”“明明是医保可以报销的药。是不是一定要在医院外自费购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患者反映在医保谈判中难以承认创新药物。

【/h/】在新医保目录中,医保谈判成功的119种专属药物平均降价50.64%。而且新协商的96种专属药物中,有16种是刚上市的新药,第一时间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现实中,一些创新药物由于各种原因“能得到医保却进不了医院”,影响了参保患者的利益。“最后一英里”堵在哪里?创新药物进入医院谈判有哪些「障碍」?

为什么医院很难买到医保协商降价的药品?

【/h/】对于患者来说,很多人很难接受自己的药,尤其是昂贵的新药,通过协商和降价的方式纳入医疗保险,但在实际就医过程中却发现很难在医院买到。

谈判创新药物是新的,好的,价格合理的。为什么医院不愿意用?

“根据要求,床位800张以上的公立医院药品数量不得超过1500张。对于已经配备齐全的医院来说,如果需要新药,就要同时转让相应数量的药品,难度较大。”“对药品比例、门诊或住院药品平均成本增加等指标的考核,也影响医院装备创新药品的积极性。”“药品零费率政策实施后,药品从盈利因素变成了成本。

“从医疗机构的因素分析来看,医院要用成本、医院药品管理规定和考核指标来衡量。”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员曹壮解释说,从药物因素分析,包括临床治疗需求程度;不同药物类别的影响;同类药品的竞争;上市时间等等都会影响录取过程。

【/h/】曹壮预测,2020年医疗机构国家协商药物配置将逐步增加,但要保证所有协商药物在短时间内都有较高的配置率或最终全部配置完毕是不现实的。

那么,哪些协商的创新药物会有更高的概率入选医院目录?专家指出,能够优先入院的药物,一般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疾病治疗和抗肿瘤的特点。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斌表示,药品进入医院目录首先要满足临床治疗需求。特别是与现有药物相比,在疾病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安全性。但药物降价等经济因素不会成为药物选择的主导方向。另外,不同地区、等级、地点的医院,疾病谱不同,临床药物治疗需求也不同。医院的药物选择还应与医院的职能定位和临床科室的专业方向密切相关。

“调查中发现,协商新入院的抗肿瘤药物配置会高于其他种类药物,尤其是肿瘤医院。”曹壮透露。

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教授陈豪也分析,不同类型创新药物的临床使用率和最终配置率存在显著差异。临床治疗需求未得到满足的创新药物往往临床配置率较高,而罕见病的高价值药物配置率通常较低,甚至很少配置。

议价药品可以批量购买吗?

【/h/】北京大学药剂科主任石鲁文介绍,有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于已过专利期的销量大、成本高的品种,由市场上多家企业供货,具有充分竞争,政府根据往年的销量估算需求,通过公开招标,以“定量拍卖”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企业自主报价,价低者得。待购药品数量确定后,医院将直接给出所需药品消耗量,并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h/】这种招募与征集相结合的模式,也保证了医院能够及时配备所征集到的需要使用的药物,让众多参保患者感受到医疗和用药成本上的“物质利益”。有患者认为,既然带量采购进医院没有困难,为什么不能带量采购药物?石鲁文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制图:崔元元

【/h/】他介绍,从药物选择的角度来看,协商的药物大多是创新专利药物;采集的药物多为过期的专利药和仿制药。

【/h/】从采购量来看,协商的药品大部分是新药和长期未上市的独家药品。上市初期往往价格昂贵,患者承受能力差。对临床药物的需求尚未完全释放。因此,可供参考的临床消费数据有限,很难估计未来的市场消费;但集中用药的采购量主要是基于相对稳定的历史消费量。

【/h/】从价格形成的角度来看,大量采购的药品价格主要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但由于竞争不足,大部分企业会在营销初期的谈判药物中,结合前期研发成本、患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对独家专利药物进行定价。在我国,值得医保支付的药物由专家选择,相对合理的价格区间由药物经济学评价确定。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最终的入医保价格。

【/h/】另外,协商药物的临床使用经验不足,需要上市后更多的证据来确定药物的临床价值。而且对于一些适用人群较小甚至罕见的疾病,不仅要通过流行病学数据计算剂量,形成药物价值定价体系,还要遵循实际的医疗规律。

如何通过创新药物准入谈判的“拦路虎”?

为有效缓解医保谈判中创新药物的“准入难”,进一步确保患者公平获得创新药物,需要多方综合手段和共同努力。在健康、医疗保险、医药行业和公众的共同建设和共同治理下,积极解决问题,让医疗保险改革的红利惠及所有参保人和临床医疗机构。

“比如为了做好云南省的药品谈判工作,医保、医保部门通过取消药品比例、增加平均门诊费用、增加平均门诊费用、增加平均住院费用、增加平均住院费用,解决了药品难收的问题。”比如曹壮说,一方面希望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医疗机构配备国家协商药品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要实行“双通道”的用药保障机制。

【/h/】据不完全统计,20多个省级医保部门对部分“高价值”或“特殊”药品出台了“双通道”保障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对参保人员使用和报销部分药品的联合保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正在协商中的国家级药监医院供应不足的问题。

【/h/】在“双通道”保障机制的具体实施中,曹壮认为医疗保险精细化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一是科学确定进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保证政策的公平性;二是加强用药安全,特别是注射类药物的用药管理,同时加强资金安全,严厉打击冒用药房渠道;三是通过专业电子平台和“互联网加”医保服务的建设,提高患者购药的便利性;四是充分发挥各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各方参与良性竞争,共同提供药品安全服务。

曹壮认为,应继续支持和鼓励医疗机构优先分配国家协商的药品。各地可将国家协商配备药品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协议考核范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分类保障的方法,提前拨付部分资金,鼓励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配备符合机构用药特点的国家协商用药。

陈豪希望改善医院准入所依赖的医疗改革综合环境,提高医院对创新药物的科学认识和相关服务能力,创新支付方式,建立多种共同支付的创新药物费用分担机制,优化创新药物的医院准入流程,利用相关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合理用药。

“此外,包括医保、卫生部门在内的相关方也要加强对药品谈判相关国家政策的科学宣传和解读,引导公众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陈豪说。

【/h/】作为医药创新行业人士,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理事宋指出,行业要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从跟随创新到平行创新再到引领创新,实现填补临床空白、实现有效替代的目标。作为一个行业,我们非常愿意与医疗机构在协商创新药物进入医保后紧密融合,开展各种学术推广,让药物更快地被医生和患者使用和使用好。 

发布时间:2021-04-20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