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部分地区实现医保患者在家问诊、药品配送到家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董彤)今天,国家卫健委召开“互联网+医疗卫生”和“五个一”服务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宪军介绍了互联网+。 【/h/】熊宪军介绍,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董彤)今天,国家卫健委召开“互联网+医疗卫生”和“五个一”服务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医疗保险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宪军介绍了互联网+。
【/h/】熊宪军介绍,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的意见》,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中心,在“互联网+”中不断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水平的方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开展了“互联网+”医疗保险服务。疫情取得较大进展后,将规范疫情期间的相关经验,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和医疗保险服务。
首先,在价格政策方面。明确设立“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本条件,完善“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的基本原则。医疗保险部门应当制定和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
【/h/】二、定点协议管理方面,明确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纳入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
【/h/】三、在医保支付方面,明确将有资质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疾病和慢性病的网上后续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和药费的医保负担可直接网上结算。被保险人就像去实体医疗机构看病一样,可以刷卡支付自己的部分。
熊宪军表示,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出台了“互联网加”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互联网加”医疗服务项目的类别主要涉及互联网随访、远程会诊、远程监控等。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一些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了医保患者可以上门咨询、网上支付、上门送药。天津、黑龙江等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辽宁等省市全面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山东、福建等地实现处方预提醒、过程审核、事后监管一体化。
“下一步,加强地方指导和调度,抓好地方工作推进中的阻滞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互联网加医疗保险缴费相关政策。”熊贤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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