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新规:10月1日起,禁止医生出现这些行为
这种管理方式涵盖了医疗领域的方方面面,提醒所有医生规范自己的行为!昨日(9月10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不良执业扣分年年有,但为什么要年年强调呢? 看看制定这个《管理办
这种管理方式涵盖了医疗领域的方方面面,提醒所有医生规范自己的行为!
昨日(9月10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从下个月开始,有这些行为的医生应该谨慎
扣1分:患者投诉
1.未在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披露《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的;
2.部门名称不规范或标识不规范;
3.违反《医师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擅自聘请医师外出会诊的;
4.医疗文书名称或非医疗机构使用的文书名称与机构名称不一致的;
5.医疗活动中未填写医疗登记,或者登记不及时、不规范或者不完整的;
6.无处方(医嘱),处方(医嘱)中无医生签名,签名不规范或在服药时代替医生签名;
7.未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或者未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或者未披露投诉部门和投诉方式的;
8.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患者投诉1起,经核实存在实质性过错。
【/s2/】扣2分:虚假宣传、非法接受社会捐赠、案件保管不当【/S2/】【div】【/div】【/div】
1.使用的医疗机构名称与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的;
2.未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增加医院或“中心”名称的;
3.1。超越批准的医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的;
4.使用未在本医疗机构注册(备案)的医生或者护士从事医疗活动的;
5.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独立从事一般医疗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外);
6.使用1名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类别和专业以外的医疗活动;
7.使用未取得处方权或者已被注销的医生开具的药品,或者使用未取得处方权或者已被注销的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的;
8.医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具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抗菌药物,或者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规格,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1人次;
9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10.药师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审核调整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擅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规格或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1人次;
11.未按要求提供处方审核员或未按要求进行处方审核;
12.受聘医生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宣传1人次;
13.未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妥善保存病历的;
14.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在市场上销售;
15.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接受社会捐赠的;
16.医疗机构将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与药品和体检收入挂钩;
17.因急诊抢救未及时填写病历,医护人员在抢救后6小时内未如实填写病历,注明1人次;
18.未密封或未密封病历1例。
【/s2/】扣4分:擅自组织免费门诊、擅自使用抗菌药物、收取佣金【/S2/】【div】【/div】
1.聘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登记机关备案,擅自组织免费门诊活动或者进行异地健康检查的;
3.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管理和使用抗菌药物的;
4.未及时登记、隔离、运送和报告传染病病人的;
5.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批准的成品广告样本内容和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的;
6.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有开单提成行为;
7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活动的。
扣6分:使用“医疗、私人采购医疗用品、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空
1.未经医生亲自检查的患者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健康证明或者死亡证明,或者未经医生或者助产士亲自接生而出具出生证明或者死产报告的;
2.利用“医疗”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3.未取得或者使用失效、撤销等无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
4.以假检查、假诊断、假治疗等欺骗患者。;
5.隐匿、伪造或者篡改病历、处方或者其他医疗文件的;
6.违反规定购买、使用药品的;
7.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开展医疗活动,或者使用假冒、过期、无效药品和非法药品的;
8.未按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的;
9 .医疗机构检查、分级、医疗质量评价等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s2/】扣10分:不合理收费、租借文件、违规【/S2/】【div】【/div】
1.转让、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
2.将医疗机构的科室或房屋出租或承包给非医疗机构或其他机构,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3.未经批准,在注册地以外开展医疗活动的;
4.存在收取、交换、重复、分解、自收自支项目等不合理收费的;
5.以不正当商业目的违反相关规定,为药品营销人员提供便利,或者代理药品营销人员,违规1人次;
6.医务人员收到1人次“红包”或回扣。
《行政措施》涵盖广泛的问题。如果实施得当,医疗领域的一些批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
违反以上规定不仅仅是简单的推演,尤其是最近医疗领域的反腐整风趋势。这些扣分项目也是其他部门关注的焦点。基层医生必须避免这些行为,以避免吊销证书和罚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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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资料来源/河北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整理/基层医师公社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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