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未成年留学生女孩已集中隔离,网友追问:当时回应的7号文件在哪?
作者 | 健康时报记者韦川南 编辑 | 健康时报 3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西湖发布”,就西湖区文鼎苑未成年留学生程某某,未实行集中隔离一事发布了后续通报,通报指出,当事人父亲主动提出赴集中隔离点隔离,并通过微博就此事向网民做了说明,目前程某某已集中隔离。 而在

作者|健康时报记者魏传南
编辑|健康时报
3月23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官方微博“西湖发布”发布了关于西湖区文鼎园未成年学生程某不实行集中隔离的后续通知。通知指出,当事人的父亲主动提出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并通过微博向网民解释了此事。目前,程某已被集中隔离。
3月19日下午,“西湖释放”对事件的释放做出回应,称程牟某符合《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发布八项机制的通知》(杭州市预防小组[2020年第7号)的要求,是不适合集中隔离并安排家庭隔离的人。
因此,在23日“西湖”发布的最新回复微博下,许多网民评论并提问:当时发布的7号回复文件在哪里?你不解释一下7号文件吗?

3月24日上午,《卫生时报》的一名记者打电话给杭州市新关区肺炎防治指挥部,询问网民困惑的7号文件在哪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回答说7号文件在网上找不到。该文件于2月4日发布,当时海外疫情并不严重。文件中关于不适合隔离人员的规定是:不适合集中隔离的特殊群体包括病人、老人、残疾人、儿童、孕妇等。
另一个令网友困惑的问题是,3月18日,浙江省已经下发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省疫情防控[2020年第16号),指出14天内来自或访问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入境人员应集中或控制转移,所有入境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
为什么3月19日西湖区新关肺炎防疫指挥部的通知仍然是以7号文件的规定为依据,而不是以“[省防疫[2020]16号”的规定为依据?
3月24日,《卫生时报》记者致电西湖区新关肺炎防疫指挥部。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法解释这个问题。他们可以先写下这个问题。已经发布的两个微博清楚地解释了程牟某的情况。
从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看,程于3月18日从美国回到杭州。根据微博“静福和”发布的“杭州文鼎花园留学生父亲告白”信息,女儿于3月18日中午抵达上海,18日下午7点20分左右,社区通知她可以回家与世隔绝。《[省防疫监督管理办法(2020)》第16号是否已于当日发布,是否有时差仍需进一步核实。
健康时报记者最新注意到, 3月21日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又发布了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法国、西班牙、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希腊、捷克、芬兰、卡塔尔、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杭人员,实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转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自行承担住宿费、餐费;对14天内来自或到访过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来杭人员,实施全程登记、定期申报健康状况管理措施。(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范围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并在通告中说明,此前下发的疫情防控有关指令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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